去年年底,笔者应邀参加美国乔治亚理工学院历史、技术与社会学院(School of History, Technology, and Society, 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一个博士生的答辩委员会。她的博士论文是关于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的研究,着重考察影响作为创新能力衡量指标的专利产出的因素。
博士论文建议书(prospectus)一来二去修改了几遍,委员会同意开题,今天早上举行了开题会。
过程很简单,博士生先做20分钟左右的介绍。接着,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和博士生答辩。在后来,博士生回避,委员会成员讨论是否同意开题,研究中还有哪些问题应该注意。最后,将结果告诉博士生。
作为过来人,笔者对此不觉得有特别之处。倒是提问和答辩的过程,大家意识到,现有的博士论文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或提出新问题,引起了笔者的思考。
科学研究都会遇到这种情况:通过研究,现有的问题解决了,但随之又提出了新的问题。限于时间、精力等,不可能要求一篇博士论文面面俱到,解决一个有一个问题,否则,学生的毕业将遥遥无期。同时,论文引申出的新问题,又往往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解决这个问题相对简单。那就是,导师可以招收新的研究生或将问题布置给已经招收的研究生去做,如果他们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做不完,后来的学生又可以接上。
但是,社会科学研究似乎就不大可能了。至少在美国大学的研究生院,往往是学生先对某个问题感兴趣,然后去寻找相关的指导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解决一个问题的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问题,老师不见得能找到有同样兴趣的学生,不可能将某个问题强加于学生,而学生也不见得具有足够的知识开展新的研究从而能及时完成论文、获得学位。另外,新的问题是否相对独立,可以成为一篇论文,也是必须考虑的。
所以,社会科学如想与自然科学那样,能沿着某个方向连续不断地开展研究并在此过程中将研究向纵深推进,是一种奢望。这也许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个不同之处。
0
推荐